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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档案馆面向社会各界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档案资料的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9-08 来源: 字体大小【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江北区委、区政府带领全区人民万众一心、同舟共济、共克时艰,防控一线中涌现出了诸多令人为之动容的先进事迹,体现出了我区人民优良的社会道德风尚和崇高的个人品格。

档案是国家、社会、个人一切活动的真实记录。为了更好地记录和保存这一具有重大影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过程,江北区档案馆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档案资料。

一、重点征集内容

1. 反映江北人民广泛参与抗击疫情感人事迹的相关资料(特别是一线医务工作者的个人照片、工作影像、抗疫工作日记、“请战书”、书信等;

3. 以抗击疫情为主题而创作的诗歌、散文、歌曲等文学作品或书法、绘画、篆刻等艺术作品;

4. 各社会组织、个人捐赠物资凭证、记录;

5. 自媒体、社交媒体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包括能够完整体现某一主题的组图和音视频资料,对一线医务工作者、治愈者的采访音视频资料等);

6. 其它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语音、视频、数据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要求和方式

1. 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要客观、真实,体现江北人民抗击疫情的精神风貌,载体形式可多样;提供的图片未经过PS处理,并注明拍摄者、拍摄人物、拍摄时间、地点、内容等基本信息;音视频应播放流畅、声音或画面清晰、主题突出,并注明拍摄者、拍摄时间、地点、简要内容说明等基本信息;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应为原件;数据来源须体现真实性、有效性。

2. 本次征集活动采取自愿捐赠为主。本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浙江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等,以颁发捐赠证书等形式予以表彰奖励。

3. 本馆接收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永久保存于本馆。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新马路61弄江北区档案馆

联系部门:江北区档案馆档案科

联系电话:0574—89385844

联系人:余老师

专项征集邮箱:jbdag@qq.com

江北区档案馆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