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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最多跑一次“事项电子化归档工作实施方案(意见征集)(已结束)
发布时间: 2017-03-15 来源: 字体大小【

征集时间从2017-03-15起至2017-05-05止

 

      按照我省“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根据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的总体部署,为规范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平台电子文件管理工作,确保2017年度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平台电子文件接收归档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政务服务网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4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发〔2017〕19号)精神,结合宁波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市“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和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要求,加快建立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平台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统一技术支撑平台,切实做好全市“最多跑一次”事项电子化归档各项工作。逐步形成政务事项在线办理、固化归档、长久保存和共享利用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平台电子文件归档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组织分工 
    (一)市政府办公厅会同市档案局统筹组织推进全市“最多跑一次”事项电子化归档工作。负责开发部署和建设完成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平台在线归档模块,统一分配市级各有关单位的配置管理员账号,实现与市档案局建设的宁波市电子文件预归档系统的技术对接。
    (二)市档案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做好市级有关单位“最多跑一次”事项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审核工作,负责建设宁波市电子文件预归档系统和市级电子文件管理统一平台,并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按照《浙江政务服务网电子文件归档移交业务需求与技术规范(试行)》等相关规范,开展全市“最多跑一次”事项电子化归档工作培训和检查评估。
    (三)市级各有关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最多跑一次”事项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制定、归档模块配置启用、归档(预归档)移交等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负责人(联络员)、档案管理员、配置管理员,确保归档内容准确,工作开展及时。   
    (四)各区县(市)、开发园区参照市级工作方案做好本地区“最多跑一次”事项电子化归档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其中各开发园区涉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任务由市档案局进行指导。
    三、工作安排 
    (一)实施计划。2017年5月启动实施,6月底前完成“最多跑一次”事项电子化归档的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平台上启动“最多跑一次”事项的电子化归档工作。8月底前完成宁波市电子文件预归档系统开发,实现与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归档模块的对接。12月底前做好电子文件管理统一平台建设准备,试点开展电子文件归档移交工作。
    (二)制定方案。5月底前,完成“最多跑一次”电子化归档工作方案制定。各区县(市)、开发园区参照市级工作方案抓紧组织落实,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并于5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箱报送市档案局。(联系人:金雷,电子邮箱:nbsdaj@126.com,电话:87186966)。
    (三)组织培训。市级各有关单位、各开发园区的培训工作由市档案局负责分批实施,市政府办公厅派员指导,要求在7月底前完成相关“最多跑一次”事项的电子化归档业务培训,各区县(市)的培训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同级政府办公室派员指导。
    (四)试点工作。鄞州区、宁海县作为开展“最多跑一次”事项电子化归档工作试点地区。10月底前,试点地区完成行政许可电子文件和其他电子文件的归档接收工作,并通过市档案局组织的验收。
    (五)工作联络。市级各有关单位、各区县(市)和开发园区有关人员加入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平台“最多跑一次”电子化归档工作QQ联络群(QQ群号:628440224),下载《浙江政务服务网电子文件归档移交业务需求与技术规范(试行)》,按要求完成“最多跑一次”事项的电子化归档工作。
    四、工作进度
    本次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2017年5月底前,完成全市“最多跑一次”事项电子化归档工作的工作方案制定和人员填报工作。其中市级各有关单位确定此项工作分管领导,明确责任处室负责人、档案员和配置管理员(见附件2),各区县(市)确定分管领导、技术负责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分管领导、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审核人(见附件3),各开发园区确定分管领导,明确责任处室负责人(联络员)、技术负责人(见附件3),请于5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厅。(联系人:高顺艳,电子邮箱:nbdajywc@126.com,电话:87186989)。
    (二)2017年6月底前,完成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制定和审核,开发部署在线归档模块及配置启用。其中市级各有关单位、各开发园区要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的规定,结合我市行政事项标准化所确定的办理流程和材料目录,制定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于6月15日前报市档案局完成审核。各区县(市)参照市级各有关单位已审核通过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于6月底前将编制完成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报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各区县(市)政府办公室、开发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完成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归档模块开发,统一分配各级有关单位配置管理员账号。各地各部门安排配置管理员,于6月底前完成在线归档模块的配置启用工作。(联系人:金雷,电子邮箱:nbsdaj@126.com,电话:87186966)。
    (三)2017年8月底前,完成宁波市电子文件预归档系统开发,实现与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归档模块的对接。按照“统一建设,分域管理”模式,于8月底前,市档案局要完成宁波市电子文件预归档系统的建设部署,实现与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平台和各区(县)市、开发园区平台的在线归档模块的数据对接,统一接收市县两级浙江政务服务网行政许可电子文件和其他电子文件。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需确保预归档电子文件的数据安全,并在市本级和区县(市)的电子文件管理统一平台完成建设后,将归档电子文件分别推送至市县两级电子文件管理统一平台。
    (四)2017年12月底前,做好电子文件管理统一平台建设准备,试点开展电子文件归档移交工作。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建设、相对集中、分工负责”建管模式,市、各区县(市)档案局自行开发部署电子文件管理统一平台。于12月底前,市、各区县(市)档案局要完成立项前期准备工作。市、各区县(市)档案局选取2-3家信息化基础较好、行政许可职能相对较多的单位,试点开展电子文件归档移交工作。市级各有关单位自行建设开发的审批系统产生的电子文件,要按照《浙江政务服务网电子文件归档移交业务需求与技术规范(试行)》要求建立在线归档模块,于12月底前实现与市档案局建设的宁波市电子文件预归档系统的数据对接,规范开展电子化归档移交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各区县(市)、开发园区要建立相应工作协调机制,统一部署,指导推进本地区“最多跑一次”事项的电子化归档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地、各部门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围,加强技术培训和应用推广,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最多跑一次”事项的电子化归档的业务准备和具体实施工作,做到谁产生,谁归档,实现电子文件的安全、可靠和有序管理。
    (三)完善推进机制。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平台推进政务事项的在线办理和电子化归档,是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有关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建立沟通渠道,完善推进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监督考核。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最多跑一次”事项的电子化归档工作的监督考核机制,一手抓落实、一手抓监督检查。市政府办公厅将此工作纳入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考核,并实行定期通报。